在本章的开头,我们探讨了利他行为这个问题。利他行为的设计特征是,尽管利他者会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受惠者却能够从中获得繁殖收益。看起来,利他行为似乎违反了哈密尔顿规则,那么它又是如何得以进化的呢?研究者一直对此迷惑不解。其中一种解决方案,就是互惠式的利他主义理论。该理论认为,只要受惠者将来对利他者给予相应的回馈,那么利他行为——包括那些促使我们向无血缘关系的人提供帮助的心理机制——就能够得以进化。但是,互惠式的利他行为必须面临一个最重要的适应性问题,那就是欺骗。欺骗是指受惠者获得了收益,但是后来却没有给予相应的回报。
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开发了一套计算机模拟的循环赛实验,用来解决这个欺骗问题。他发现,以牙还牙是一种非常成功的交换策略。按照这个策略,我们应该在第一次选择合作,之后选择互惠式的合作。这个策略不仅能够促进双方合作,而且还有助于解决欺骗问题,因为它可以马上对欺骗行为予以惩罚。
互惠式的利他行为在自然界十分常见。对吸血蝙蝠而言,如果它们的“朋友”未能找到食物,它们会和朋友共享自己的食物。以后,受惠者会向最近帮助过它们的蝙蝠给予相应的回馈。在黑猩猩当中,互惠式的联盟关系不仅出现在雄性之间,也出现在雌性之间,还出现在雄性和雌性之间。
社会契约理论认为,人类已经进化了五种认知能力来解决欺骗问题,让人们能够成功地进行社会交换。人类必须能够辨别不同的个体;记住和每个人的交换历史;懂得向他人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愿望;认识到他人的需求和愿望;用代价和收益来表征各种各样的交换物。研究者们已经证实,我们人类拥有识别欺骗者的心理机制,这种能力让我们能够对包含社会契约的逻辑问题进行推理。人们在搜索那些获得了收益但是却没有付出代价的骗子时表现得特别警觉。研究证据表明,除了识别欺骗者的适应器之外,人们还拥有一种专门的能力来识别真诚的利他者。选择这样的人作为合作对象,可能是避免遭受欺骗的一种重要策略。
除了亲属之间的利他行为和互惠式的利他行为之外,还有另外两种理论可以解释利他现象,分别是间接互惠理论和赔本赚吆喝理论。在间接互惠当中,利他者并不是直接从受惠者那里获得回馈和收益。实际情况是,其他人在看到或者听说了利他者的慷慨行为之后,更有可能为他提供帮助。至于赔本赚吆喝行为,利他者要提供大量的帮助,作出巨大的自我牺牲,让其他人明确地看到他的经济情况和获取资源的潜力。这是因为,只有经济情况很好的人才能“负担”得起如此昂贵的付出。赔本赚吆喝行为可以使人们提高自己的地位和声望,并从中获得收益。总之,利他行为至少可以通过四种途径得以进化:亲属选择(对遗传亲属的利他行为)、互惠式的利他行为、间接互惠和赔本赚吆喝。
友谊的进化提出了一个独特的问题,那就是银行家困境。尽管银行应该把贷款发放给最需要资金的人,但是问题在于,最需要资金的人往往拥有最高的信贷风险,所以银行只好把贷款发放给最不需要钱的人,而不是最需要钱的人。同样,当我们最需要朋友的帮助时,这也是我们“信贷风险”最高的时刻,因为我们很难马上对朋友提供的帮助给予回馈。这个难题的一种解决方案就是,让你自己变得不可替代。如果我们能够为朋友提供某些独一无二的利益,那么我们的朋友就会对我们投入很大的赌注,在我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酒肉朋友和真心朋友之间存在天壤之别。当我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就能区分出哪些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我们经常体验到疏离感,这可能是因为人类已经克服了很多“恶劣的自然条件”,很少有机会面对非常危急的事件。但是,正是在这些事件中,我们才能发现哪些人才是真正为我们着想的朋友。
有研究者探讨了友谊的功能,他们让人们报告友谊带来的收益和代价。人们既有同性朋友,也有异性朋友,然而证据表明,这两种友谊在功能上存在很大的差别。男性更多地将短期的性交机会看做是异性朋友所带来的好处,而女性则更多地将人身保护看做是异性朋友所带来的好处。同时,男女两性都可以从异性朋友那里获得关于异性的信息,他们都认为这是异性朋友的一项重要作用。同性友谊的代价之一是,你和你的朋友可能成为择偶竞争对手。择偶竞争现象在男性的同性友谊中更为常见,这也许是因为男性对于短期的性行为拥有更强烈的愿望,这也使得男性之间的同性友谊更容易产生冲突。
人类除了进行二元联盟之外,还会形成合作同盟。所谓合作同盟,即是指为了达到一个共同的目标而采取的集体行动。只有在解决了搭便车问题之后,这些促使我们形成群体同盟的心理适应器才能得以进化。研究证据表明,我们人类所拥有的“惩罚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搭便车的问题。如果群体中有人没有作出应有的贡献,大家通常都会感到愤怒,这种愤怒情绪会激发惩罚感,促使大家去惩罚搭便车的人。科学家们已经发现了惩罚感的大脑区域,当人们惩罚非合作者时,他们的奖赏中心非常活跃;此外,人们在惩罚或者报复违规者时,通常会体验到复仇的快感。
从进化的角度来看,惩罚非合作者其实是一种利他行为,因为执行惩罚的人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整个群体却可以从中获益。如果这种“利他式的惩罚者”真的具有利他性,那么我们就需要某种群体选择理论来对此进行解释,比如“文化群体选择”理论。不过,惩罚者也能够从惩罚行为中获得收益,这完全可以用标准的自然选择理论来解释。研究表明,惩罚者可以获得良好的声誉,他们通常被认为更值得信赖、更值得尊敬,也更容易成为群体的焦点人物。良好的声誉让惩罚者获得了两方面的好处:(1)搭便车的人不敢前来招惹他;(2)其他人都希望和他建立合作同盟关系。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只要躲避或者不理会搭便车的人,惩罚者就不会因为执行惩罚而付出代价。当我们遭到其他人的排斥或躲避时,我们会感到非常难过,这种现象说明,人类已经同时进化了避免被其他人排斥的适应器。
从进化心理学的视角来看,攻击行为并不是一种单一的现象。其实,它是一组行为策略,只有在各种高度特异化的背景条件下才会显现出来。攻击行为的潜在心理机制之所以能够得以进化,是因为它能够解决很多不同的适应性问题(尽管有时也让人反感),比如获得资源、同性竞争、提升社会等级以及留住配偶。
从这种视角出发,我们预测攻击行为存在很多差异,比如性别差异、个体差异、年龄差异以及跨文化差异。但是,攻击行为存在差异,并不表示它与生物学因素完全无关。其实,进化心理学的视角是一种真正的互动论:它详细地阐明了一系列的因果条件,包括凶手和受害者的特殊特征、激发攻击行为的社会情境以及攻击行为能够解决的适应性问题。
进化的观点认为,采取攻击策略至少会给我们的祖先带来六个方面的收益:夺取他人的资源;保护自己和亲属免受攻击;让同性竞争对手遭受损失;提升地位和社会等级;打消竞争对手的攻击念头;以及防止长期伴侣出轨。
根据进化的观点,我们可以预测,攻击行为在男性身上表现得更加突出,而且攻击者和受害者通常都是男性。如果一个择偶系统拥有一定程度的一夫多妻,那么性选择将在男性身上塑造出某些冒险的策略,因为这些策略能让男性获得更多的性交机会,避免自己完全失去繁殖后代的可能性。研究证据表明,大多数的身体攻击都是男性所为,而且大多数的受害者也都是男性。这些证据包括: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同性凶杀事件,校园里的欺凌现象,还有澳大利亚原住民社区中的身体攻击行为的人种学证据。
不同类型的攻击行为(男对男、男对女、女对女、女对男),分别源自不同的情境因素。激发男性的同性攻击行为的情境因素通常包括失业和未婚。这两种因素都预示着攻击者即将失去繁殖机会,所以它们激发了男性的攻击行为和冒险策略。另外,当男性的地位和名声受到威胁时,当男性看到或者怀疑有人“引诱”他们的伴侣时,他们也会对这些男人发起攻击。
女性之间的攻击行为主要发生在同性竞争中。但是,女性通常不会使用身体攻击,而是通过言语攻击来诋毁她们的竞争对手,或者通过社交手腕来孤立对方。女性最常用的毁谤策略是攻击对方水性杨花、行为不检,或者嘲笑竞争对手的外貌。这两种策略都非常有效,因为放荡和丑陋完全违反了男性在挑选长期配偶时的偏好和标准。
男性对女性的攻击行为主要是为了控制女性的性活动。性嫉妒是引发男性对伴侣发起攻击的主要原因。在人类的进化历史中,男性的这种攻击行为很可能确实有助于阻止配偶出轨。由于年轻的女性拥有更高的繁殖价值,所以她们往往更容易受到配偶的攻击。这是因为,远古男性都希望自己成为年轻女性的惟一性交对象。
虽然女性杀死男性的案例特别少见,但是也确实存在这样的事情。不过,女性通常只是为了自卫。最常见的情况是,男性因为女性的不忠行为(可能确有其事,也可能是捕风捉影)而被激怒,女性为了保护自己才不得已杀死了男性。
战争是指一个同盟群体向另一个同盟群体发起的攻击行为,它在整个动物界都非常罕见。到目前为止,研究者只在两种哺乳动物身上发现了战争行为——黑猩猩和人类。进化的视角带来了两个预测:战争的参与者主要是男性;女人是男性参与战争所获得的主要繁殖资源。经验证据支持这个理论:在有记载的人类历史中,男性一直参与战争;和女性的性交机会是获胜方所获得的主要收益;男性比女性更常自发地评估自己以及他人的战斗能力;男性比女性更加看重同盟者的下列特征——身体强壮、勇于面对危险以及善于打斗。此外,男性还表现出其他特征,比如,在与世隔绝的原始部落,男性的死亡率非常高;在模拟的战争游戏中,男性比女性更容易向其他群体发起进攻;男性倾向于对“内群体”和“外群体”作明确的区分,贬低外群体成员为下等人。这些倾向表明,男性已经进化了战争适应器。尽管还需要更多的研究,但是现有证据都支持战争的进化理论。这些证据表明,男性已经进化了专门用于参与战争的特殊心理机制。
本章的最后一节探讨了两种不同的理论假设,它们都想解释人类的杀人倾向是如何进化而来的。第一种假设认为,杀人行为是一种“疏忽”,是当事人在使用暴力或威胁来控制他人时所产生的意外结果。第二种假设认为,人类(特别是男性)已经进化了一种特殊的“杀人适应器”,这种机制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下会被激活。一旦杀人行为带来的收益超过损失,就会产生杀人行为。虽然我们还需要对这两种假设进行更加直接的检验,但是现有的很多研究结果都支持杀人适应器理论。比如,很多人都曾有过杀人的念头;某些特定的情境因素能够激起杀人的念头;男女两性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很多凶杀事件都是有预谋的。